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营口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2-10

【字号:

分享:

2020年营口市审计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营口市审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营口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0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0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表

十、2020年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表

十一、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营口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营口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营口市审计局成立于1983年7月,为主管全市审计监督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实行市政府与省审计厅双重领导,审计业务以省审计厅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落实,查处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审理科、经济责任审计科、财政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行政政法审计科、教科文卫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企业与金融审计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等14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  营口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营口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营口市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686.5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86.5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686.5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636.5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47.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1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2020年预算比2019年预算增加56.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营口市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营口市审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营口市审计局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比2019年1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招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10万元。“三公”经费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无。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营口市审计局2020年安排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万元,购置设备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0年营口市审计局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0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覆盖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