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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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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7 月29日在营口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刘庆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具体包括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对市财政组织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二是运用大数据对市级一、二级预算单位实施了数据分析审计全覆盖,对36个部门单位进行了现场审计和重点审计调查。三是对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实施了专项审计。四是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实施了跟踪审计。五是对4家国有企业运营情况和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实施了审计调查。六是对10名领导干部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2020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财政及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效应对新冠疫情等内外风险和挑战,统筹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从审计情况看,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管理改革稳步推进,财政保障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

——着力推进重大政策落实。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安排资金1.86亿元,确保疫情防控落实到位。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税降费26.50亿元。落实贴息担保等金融政策,为国家和省重点保障企业、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落实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为500余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0.80亿元。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撬动作用,安排财政资金1.30亿元,带动金融机构为市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推动实体经济稳步复苏。

——着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在新冠疫情影响以及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情况下,一般预算收入平稳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5.78亿元,同比增收2.66亿元,增长2%。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72亿元,同比增长10%。争取新增地方债券资金21.76亿元,同比增长135%。清理回收存量资金1.40亿元,统筹用于保障急需支出的重点领域和基本民生项目。

——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决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11.30亿元,压减比例达51.84%。优先安排和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188亿元,占总支出的70%,同比增长8.7%。其中: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64.60亿元、教育资金28.60亿元、扶贫发展资金1.50亿元、节能环保资金6.90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3.30亿元,保障各类民生政策落实,兜牢兜实民生底线。

——着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完善市与县(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县(市)区、园区上解市级财力增量部分按30%比例返还,推动市与县(市)区财力稳步增长。明确了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制度,提升县(市)区基本保障能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监督,财政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99.97亿元、支出总量75.85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底余额11.7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0.94亿元、支出20.7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89亿元、支出6.75亿元;全市社保基金收入(不含养老保险)38亿元,支出36亿元。截至2020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852.51亿元,其中市本级89.76亿元。

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较好地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但在财政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通过继续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加以解决。

(一)预算编制方面。预算安排不细化,有的项目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通过科目调剂指标安排。如:医疗救助项目年初未安排预算,执行中安排预算资金552万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一是收沈阳、鞍山两市拨付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款4245万元,应记未记非税收入,在往来款中挂账。二是混淆预算级次,由市直业务主管部门主导分配县(市)区预算资金4224.50万元,其中:县区土地综合治理及土地确权登记资金3511.70万元、文化广场建设及图书馆免费开放资金567.30万元、闭坑矿山治理资金145.50万元。

(三)资金分配管理方面。一是部分年初预算支出指标批复较晚。2020年11月份以后批复年初预算支出指标32个,涉及金额3223.02万元。二是部分上级专项指标分配不及时,2020年及以前上级专项指标有10个尚未分配,涉及金额6332.20万元。三是7项资金超过规定时限分配,涉及金额9533.40万元。四是未及时清收及使用结转结余资金,涉及金额13878.40万元。

(四)预算管理方面。一是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涉及金额4458.34万元,其中:社保专户离退休干部统筹资金利息收入23.78万元、非税专户非税收入4434.56万元。二是预算支出绩效自评质量不高,部分项目单位绩效自评结果无法如实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使用效果。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依托大数据审计技术,对市级一、二级预算单位实行数据分析审计全覆盖,对其中9个部门开展了现场审计,对27个部门进行了重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有些部门预算编制不精确,1个部门结转资金未纳入预算9.90万元;1个部门重复申报支出预算2.80万元。二是有些部门预算支出不合规,2个部门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或项目之间调剂挪用,涉及资金10.90万元;5个部门多付劳务派遣人员社保费57.40万元;2个部门超标准列支费用2.38万元。三是有些部门资产管理不规范,6个部门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634万元;2个部门部分资产闲置,部分不能继续使用资产未及时进行报废处置。四是有些部门财务基础工作不扎实,11个部门存在决算不规范,收入不实、账表数据不一致的问题,涉及金额1827万元;6个部门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未按规定设置明细科目或未按规定计提折旧等问题。五是有些部门存量资金清理盘活不及时,12个部门可统筹使用存量资金2186.05万元应缴未缴财政。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至2020年末,全市参保人数达115.61万人,覆盖面逐年扩大,养老金发放标准逐年提高。2020年,实施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政策,为17489户企业减免养老金14.21亿元,减轻了企业缴费压力。重点审计了盖州市、大石桥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存在基金管理使用不严格的问题,如:2020年向不符合条件2227人发放养老金307.06万元,42人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养老金42.21万元,上述问题已移送主管部门,目前正在整改。

(二)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盖州市和大石桥市有关部门,并延伸调查48家基层医疗机构。结果表明,有关部门持续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注重加强医保管理,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但仍存在保障不到位的情况,2019年大石桥市3055名低保、孤儿、三无人员财政应代缴保费270万元未缴纳。基金支付审核不严格,2020年向44家定点医疗机构支付限制用药费用41.78万元,43家医疗机构通过超标准、重复、过度医疗等方式套取基金,多支付基金4.66万元,此类问题移送主管部门,目前已整改完毕。

(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审计情况。审计涉及6个县区,2019年中央专项补助资金28220万元,改造老旧小区31个,单元楼516栋,改造户数22948户,总建筑面积185.05万平方米。结果表明,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展顺利,百姓对改造后的小区环境比较满意。但部分县区有关部门在项目管理方面存在超规模、超概算、建设审批手续不全、个别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

(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审计情况。重点审计盖州市和大石桥市2014年以来薄改项目78个、设备采购项目72个,涉及资金45741万元。结果表明,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薄改项目建设,在改善农村学校教学条件、推进农村学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项目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25个项目未按期开工,11个项目未按期完工,14个项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4个项目多支付工程款10.12万元等。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政策落实方面。审计涉及全市1063个矿山,涉及2014至2019年专项资金4022万元。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市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矿山生态环境质量趋于良好,2017年至2019年,新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720亩。但仍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个别年度治理目标任务未完成;自然保护区等“三区两线”范围内的治理任务未完成;历史遗留和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不到位。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落实方面。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市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总体呈上升趋势,养老机构数量和可容纳养员人数逐年增加,至2019年末,全市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共计393个,可提供床位13112张。但还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我市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其中91%未开辟养老服务设施;3个县区未按要求建立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由于审核把关不严,为304名死亡养员发放各类补贴50.83万元。该问题移送至主管部门,补贴资金目前已收回。

(三)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政策落实方面。审计涉及盖州市15个乡镇、52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涉及2016至2019年专项资金4612万元。结果表明,盖州市积极推进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积累了一批具有示范和辐射作用的集体经济项目。但仍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5个项目未落地导致资金闲置395万元;6个项目投资效果不佳累计亏损164万元;2个优质项目后续发展资金不足。

五、企业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3家国有融资担保公司2018至2019年度运营情况和营口水务集团2019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结果表明,4家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但审计发现,3家融资担保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存在保前审查不严格、保后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导致经营风险积聚,代偿风险频发,代偿资金追偿困难。水务集团财务核算不规范,少计收入331.85万元、少计劳务支出810.40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投资管理不善,对外投资企业长期停产,占用资金666.39万元未及时清算;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报废固定资产及存货未清理;由于管网改造能力不足等原因,供水环节水漏失情况较为严重。

六、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民政局(原局长)、团市委(原书记)等7个市属部门单位,熊岳镇(原镇长)、路南镇(原书记)2个乡镇地方党委政府和盖州市审计局(原局长)共10名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积极推动所辖地区经济发展和部门单位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3个单位存在未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制度或存在集体议事决策范围不明确、未明确经济事项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的问题;3个单位相关政策目标任务未落实到位。二是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方面,3个单位工程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验收;8个单位存在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管理不规范、超范围支出等问题,涉及资金584万元。三是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方面,2个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回收利用工作落实不到位;2个乡镇对域内企业履行环保义务情况监管不到位,部分企业未经批准私自占地建设项目,部分企业无环评手续,擅自投运或非法排放污染物破坏环境,部分企业被环保部门关停期间擅自开工生产污染环境。

七、审计建议

(一)统筹推进重大政策落实。市级相关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政策落实的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强化协作配合,完善配套措施,着力破解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堵点问题。聚焦社保、医疗、住房、教育、养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工程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严肃性,科学、精准安排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加快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批复进度,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清理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统筹用于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等领域,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机结合。

(三)加强国企内部控制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提升国有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真实全面反映企业资产运营成果,为企业提供全面、客观、准确的财务信息。加强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深入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暂行规定,落实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督促指导责任和审计机关的跟踪检查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改合力,促进审计结果的实际运用,提升审计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完善审计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审计整改成果。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县(市)、部门和单位已经或正在积极整改,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为推动营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审计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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