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工作安排,营口市审计局根据各有关单位报送的整改情况,汇总了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部署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审计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从严推动审计整改,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闭环,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市审计局分解细化全部54个问题的整改任务,督促各相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具体措施和整改目标,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5方面54个问题。截至2024年10月底,立行立改问题38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16个,其中1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其余15个问题已完成部分阶段性整改任务,并正在推进落实后续整改。从整改结果看,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按照审计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采纳审计建议,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财政支出预算约束性还不强。关于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偏低问题,截至目前,已支付1913.40万元,占支付进度的40.41%,其中站前区590万元、西市区1071万元、老边区252.4万元。三个区已根据财力和可调度资金实际情况,制定按月拨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计划,其中老边区计划于2025年7月底前支付完毕。
2.部分基本建设投资推进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关于2个城市安全项目推进缓慢,涉及中央专项资金4330万元未拨付使用问题,站前区累计拨付中央专项资金1070万元,原合同中的竣工日期无法满足竣工要求,拟将该项目完工日期调整为2024年底。老边区的城市安全项目于7月17日开始进场施工,完工日期预计为2025年6月30日。下一步,站前区将按照整改计划,加快推进施工建设,待工程竣工结算后,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剩余中央专项资金。老边区计划依据合同约定按项目进度拨付工程款。关于2个城乡义务教育项目未实施,涉及中央专项资金1520万元未拨付使用问题,南街小学教学楼抗震加固维修改造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墙体加固施工。根据合同约定,尚未达到支付条件。沟沿中学操场建设项目已完成办理规划用地范围图及土地确权相关手续,预计于2024年底前完成沟沿中学征地程序,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沟沿中学操场建设项目。下一步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依据工程项目进度情况拨付资金。关于2个区域协调发展沿海经济带方向工程推进缓慢,涉及省级专项资金972万元未拨付使用问题,仙人岛项目已拨付专项资金572万元;老边区项目涉及专项资金400万元尚未拨付,项目预计11月底竣工,待工程决算审核通过后,老边区财政局将拨付资金。
3.财政资源统筹仍需向纵深推进。关于应收未收海域使用金393.85万元问题,因欠费企业费源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存在问题,已被税务系统认定为非正常户,导致税务系统向该企业下发的《缴款通知》和《催缴通知》无法送达。相关情况税务部门已行文(《关于税务部门配合催缴非税收入工作的函》)与市海洋与渔业局沟通。关于应收未收保障性住房租金359.52万元问题,截至9月底已收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19.81万元,欠收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69.87万元及廉租房租金269.84万元,计划于2024年底前整改完毕。关于4个预算单位379.93万元结余结转资金未收归财政统筹使用问题,资金已上交财政,此问题已整改。
4.有些财政管理基础性工作还不到位。关于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扶贫资金,部分中央及省扶贫专项资金面临损失风险,涉及金额2201万元问题,7个项目已整改57万元,盖州市已对3家企业提起诉讼,另外4家企业已制定还款计划。关于个别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获得专项补助资金,涉及金额1170万元问题,市工信局制定《营口市关于辽宁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初审评选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技术手段,避免问题再次发生。关于个别单位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绩效指标与工作任务不匹配,无法进行量化考核问题,市环保局针对项目合并情况在2024年预算中已经完成整改,每个项目已独立执行。计划在编制2025年度预算时,按照审计要求设置项目绩效指标,使所列指标更合理更全面与工作目标相匹配,更好的对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及乡镇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关于1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市应急局将严格按照预算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在编制下年预算时,将已确定的项目纳入年初预算。关于2个单位决算少计支出2.94万元问题,市应急局和市妇联已调整账目。关于1个单位无预算列支费用1.6万元问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加强预算管理,预算安排不再出现临时性支出现象。关于1个单位虚列支出4.06万元问题,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今后将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加强预算约束。关于1个单位超范围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万元问题,经市财政局审批,已将两台车辆的编制调整到使用单位。关于1个单位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0.45万元问题,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已追回发放资金。关于2个单位财务报销票据不合规、手续不完备涉及99.52万元问题,市卫健委和市民宗局已按要求补充相关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
2.乡镇财政收支方面。关于1个镇违规返还车船税和土地出让金,涉及金额16451.16万元问题,老边区柳树镇已全部中止此前签署的相关优惠政策返还协议,立刻对该问题严格规范管理,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关于14个镇将房屋、场地出租等非税收入直接或间接用于支出,涉及金额2380.66万元问题,相关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措施,成立专门的追缴工作小组,建立健全租金和物业费收取管理制度,目前7个镇已完成整改,非税收入上交财政234.74万元,其余7个镇正在积极推进整改。关于7个镇为上级公安机关和辖区派出所,在机关办公经费中报销各类费用896.82万元问题,7个镇分别召开党委会议,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政府财务制度的支出范围进行费用报销。关于17个镇存在未使用或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以及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涉及金额9685.51万元问题,目前10个镇已通过提起诉讼、资金退回原渠道、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等方式进行整改,整改金额724.76万元,剩余7个镇的整改工作正在推进中。关于7个镇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占用村集体资金,用于机构运行、动迁补偿和工程建设等支出,涉及金额16948.17万元问题,目前5个镇已通过返还资金,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考核方案等方式进行整改,剩余2个镇的整改工作正在推进中。关于16个镇工程项目和服务未按规定招投标或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4416.02万元问题,目前13个镇已通过完善招标采购流程、加强对采购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等方式进行整改,剩余3个镇的整改工作正在推进中。关于5个镇因超财力建设等原因违规举借债务,涉及金额5664.83万元问题,目前已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5个镇正在积极筹措资金,逐步偿还。关于15个镇存在支出不实、超支挂账等问题,涉及金额4516.05万元问题,目前15个镇已通过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等方式进行整改。关于11个镇存在资产账实不符、长期闲置等问题,目前8个镇通过加强资产管理、积极盘活闲置资产等方式进行整改,剩余3个镇的整改工作正在推进中。
(三)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智慧公安建设审计情况。关于虚报工程量多计工程款432.64万元问题,市公安局已重新制定验收方案,并对多计造价部分予以核减。关于采购设备无法安装闲置浪费10.55万元问题,市公安局已按照要求安装设备。关于智能交管系统建设周期过长,导致部分设计功能因网络安全要求升级等原因无法实现问题,市公安局根据网络平台发展和数据网络安全的要求,更新升级智慧交通相关系统功能。关于项目已验收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6144.33万元问题,市公安局已按照审计要求及时对已支付项目涉及资产部分转入固定资产。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关于少计固定资产122.65万元,少计无形资产611.24万元问题,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有限公司已调整账目。关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应付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应交增值税账面余额未及时结转问题,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有限公司已调整账目。关于未及时向母公司上缴股利问题,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有限公司已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关于部分房屋长期闲置尚未盘活,总面积39648.85平方米问题,市财政局在全面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分资产类别分别建立可盘活资产台账。截至目前,共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9处,面积18136.52平方米。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盘活资产,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关于2个单位应计未计固定资产431.17万元问题,市民宗局和市应急局已调整账目。关于1个单位机构改革过程中资产未及时划转,导致资产账实不符2143.32万元问题,市城建中心多次向对方单位出函提出划转事宜,因固定资产盘点事宜未能划转,计划于2024年底前整改完毕。关于2个单位报废资产未及时处置88.08万元问题,市妇联已按照资产处置规定办理报批手续,进行账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因年代久远,相关经办人员和车辆信息已无法查实,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经与市财政局沟通,此类盘亏资产无法满足报废条件,不予处置。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关于推动林草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不到位问题,市林草局认真查找我市涉农创业担保贷款无人申请的深层次原因,剖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今后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坚持优先发展“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相关业务有效开展。关于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问题,市林草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食用林产品监测工作,制定营口市食用林产品监测方案,协调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市级6批次土壤样品检测任务,结果均合格。关于未按规定开展一般湿地动态监测,建立湿地资源档案问题,市林草局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湿地调查工作,并与国家及省湿地调查队密切沟通,建立并实时更新湿地资源档案。关于林长制督查职责履行不到位、1个县(市)区林业体制机制建设不完善问题,市林草局成立工作组赴有关县(市)区开展现场督查,指导县(市)区林长办规范林长制运行,召开林长会议、发布林长令、开展林长巡林等工作。关于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1个县(市)区违法采伐问题未及时发现督办问题,市林草局将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年度林长制督查考核范围,加大对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监管力度,成立工作组,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关于国家集中药品带量采购政策落实不到位,使用非中选药品造成患者多负担医药费24.47万元问题,市中心医院加强对医务人员及患者的宣教工作,优先选用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定期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品种任务完成情况监控,对未完成任务进度的品种进行临床督导。关于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726名符合条件对象未及时得到救助问题,市民政局已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落实,目前584人已办理救助,另外142人因死亡、户籍迁出、已享受其他补贴等原因未能办理救助。关于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资金管理方面,有的单位项目监管不到位,个别项目推进缓慢,个别项目超标准建设问题,针对五台山公墓二期建设项目整体滞后问题,市民政局迅速部署工作落实,抢抓进度,目前招投标工作已结束。针对违规超标准建设经营性墓位问题,市民政局积极开展全市公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整治。关于有的单位资金监管不到位,如:因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227名不符合困难救助条件的人员享受待遇195.46万元问题,市民政局已对审计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223人违规享受救助,已追缴93.61万元。另外,将4名超龄孤儿转为特困人员,多领取的基本生活费已上缴市财政。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有需要持续推动整改的问题15个,相关单位已制定下一步整改计划和措施,强化管理和制度约束,逐步加以解决,其中:2个问题计划于2024年底前完成,1个问题计划于2025年底前完成,12个问题需要持续推进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督促各相关单位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要领导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各级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加大跟踪问效、追责问责力度,营造依法理财、按章办事的良好氛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严肃财经法纪。进一步强化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使用的监督,在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上下功夫,扎紧制度笼子,促进强化法纪意识,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效结合起来,推动审计整改标本兼治。
(三)持续深化整改。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协调,持续监督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违纪违法问题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坚决查处,形成震慑。市审计局将逐项跟踪督促,适时开展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